而李小曼的手中,赫然拿着一個黑色的,正在閃爍着藍紫色電弧的——電擊棒!
“滋啦……滋啦……”
電擊棒發出的聲音,在寂靜的法庭內,顯得格外刺耳。
視頻裏,可以清晰地聽到王思雅的尖笑聲:
“李小曼,電她!讓她叫!我最喜歡聽她這種又*又*的叫聲了!”
視頻的最後,是李小曼拿着電擊棒,緩緩戳向陳天霖大腿的畫面……
“啊……”
旁聽席上,一位年輕的女記者再也忍不住,捂着嘴尖叫。
整個法庭,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
所有人都被這視頻裏所展現出的,那種超乎想象的純粹的惡,給震懾住了。
“假的!這一定是假的!”
李小曼的母親張嵐再也忍不住,在旁聽席上尖叫起來。
“肅靜!”包正的法槌重重落下。
而辯護席上的金世傑、趙敏、孫宏偉三人,已經徹底放棄了思考。
他們感覺自己不是在打一場官司,而是在觀摩一場由陳煊親手導演的,對五個女孩以及她們家庭的公開處刑。
“審判長。”陳煊冰冷的聲音,打破了這死寂。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衆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請問,聚衆、在公共場所、使用電擊棒這種警用管制器械進行猥褻,算不算其他惡劣情節?”
他拋出了最後一個,也是最致命的一個炸彈。
“最關鍵的是,審判長,我懇請法庭注意。”
“被告人李小曼,在實施以上所有犯罪行爲時,已經年滿十八周歲!”
“她,是一個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成年人!”
轟!!!
如果說之前的證據是重錘,那麼這最後一句話,就是一顆引爆全場的核彈!
這意味着,李小曼將不再受到《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關於量刑從輕或減輕的任何庇護!
“審判長,我請求與被告人李小曼,進行當庭質詢。”
陳煊的聲音平靜地響起。
在法官的準許下,陳煊來到李小曼面前。
陳煊沒有直接質問罪行,反而問了一個看似毫不相幹的問題:
“李小曼,你爲什麼要用電擊棒去電她?那東西是你從哪弄來的?”
這是一個陷阱。
一個在系統模擬中,被證明足以讓她徹底崩潰的陷阱。
李小曼果然上鉤了,她下意識地脫口而出:
“那是我爸放在車裏防身的!我只是……我只是拿來嚇唬嚇唬她!”
話一出口,她自己就愣住了。
而旁聽席上,李永慶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如紙!
陳煊等的就是這句話!他立刻轉向審判長,聲音洪亮:
“審判長,您聽到了嗎?被告人李小曼親口承認,作爲凶器的電擊棒,來源於她的父親,李永慶先生!”
“根據我國相關法規,電擊棒屬於警用管制器械,禁止個人非法持有!”
“我在此,當庭請求法庭,立刻對李永慶先生展開刑事調查!”
“不……不是的……是我自己買的!”
李小曼驚慌失措地想要改口。
陳煊的臉上,露出了魔鬼般的笑容:
“哦?現在又變成你自己買的了?李小曼,你是在當庭做僞證嗎?”
“你知不知道,在法庭上撒謊,是什麼後果?”
“我……”李小曼徹底混亂了。
陳煊看着她那副六神無主的樣子,用一種近乎嘆息的,帶着一絲憐憫的口吻,輕聲說道:
“李小曼,你知道嗎?我女兒被你們拍下照片後,一個人躲在廁所裏,哭了很久。”
“她不是怕那些照片被別人看到,她只是在想,如果她爸爸看到了,該有多難過。”
“她覺得,她對不起我這個沒用的,給不了她好生活的爸爸。”
這句話,像一根無形的針,刺進了李小曼的心裏。
她想起了那天陳天霖蜷縮在角落,嘴裏一直念叨的那句話:
“我爸爸……我爸爸不會放過你們的……”
她一直以爲那是一句軟弱的威脅。
直到此刻,她才明白,那句話裏,包含着一個女兒對父親,多麼深沉的依賴和信任。
而她,親手毀掉了這一切。
“啊——!”
李小曼終於發出一聲淒厲到不似人聲的尖叫。
她抱着頭,徹底崩潰了。
“我錯了!我錯了!都是我的錯!求求你……求求你放過我爸爸!”
“所有的事情都和我爸沒關系!都是我一個人幹的!”
她語無倫次地哭喊着,將所有的罪行,都攬到了自己身上。
陳煊靜靜地看着她。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李小曼的當庭崩潰和全盤招供,像一場突如其來的雪崩,瞬間掩埋了辯護席上最後的一絲生機。
金世傑、趙敏、孫宏偉三人,面如死灰,大腦一片空白。
然而,身爲頂級律師的驕傲,和李永慶許諾的天價律師費,讓他們無法就此認輸。
困獸猶鬥。
金世傑猛地站了起來,臉上露出一抹決絕的瘋狂:
“審判長!我嚴重懷疑,原告代理人陳煊,在庭審前,對我的當事人進行了非法的誘導和精神控制!”
“他剛才的質詢,充滿了情緒化的攻擊,他是在對我當事人進行心理虐待!”
“這種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口供,不具備法律效力!”
趙敏和孫宏偉也立刻跟上,將矛頭直指陳煊的證據來源非法,試圖用毒樹之果規則做最後掙扎。
這一招,不可謂不毒辣。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陳煊的臉上,非但沒有半分緊張,反而露出了一抹……古怪的笑容。
那笑容,仿佛在說:等你們很久了。
“審判長,我承認,爲了獲取這些證據,我使用了一些特殊的技術手段。”
此話一出,金世傑三人眼睛一亮。
陳煊卻仿佛沒聽到他們的叫喊,自顧自地繼續說道:
“我使用的技術,叫做深度數據恢復技術。”
“我所恢復的,全部都是被告人手機裏的原始數據!”
“我沒有創造數據,我只是讓那些被她們刻意隱藏的罪證,重見天日!”
“至於這項技術是否非法……”
陳煊頓了頓,從公文包裏,拿出了一份文件。
“審判長,這是我的司法鑑定人執業證,以及我的電子數據取證分析師高級資格證書。”
“我所使用的所有技術和操作流程,完全符合國家司法取證的相關標準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