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她和白潔是同一批入職的新員工。
那一批男男女女加起來一共二十個人,但其中最優秀的莫過於林殊和白潔兩個。
兩個人長相出衆,林殊漂亮,白潔妖豔,每次一出現在酒局,必定是衆星捧月般的存在。
但一山難容二虎,畢竟是靠業績吃飯拿錢,誰也不想有人和自己搶。
所以白潔和林殊兩個人有些不對付,暗暗較勁,但沒有到台面上。
俗話說的好,不打不相識,往往看不慣彼此的人到最後沒準才是真正的朋友。
這句話放在她們兩個身上很準確。
白潔比林殊聰明,林殊能和她比肩靠的就是豁得出去。
林殊想這也是後來爲什麼領導讓她去搭周雲霆。
酒局上白潔遊刃有餘,從來不讓自己喝醉,但林殊沒有那種能力,只能靠一杯一杯的喝,把客戶哄好了,自己也差不多了,不過這對於一個女生來說是十分危險的。
有個大客戶的酒局,領導帶上了她們兩個,讓她們不管怎麼樣一定要拿下,那個客戶是個中年油膩男,大肚便便,嘴裏葷話連篇,一杯一杯的灌林殊酒。
林殊不喝,他就威脅不籤合同,林殊沒辦法,只能一杯接一杯的喝,那晚她自己喝了三斤白酒,一瓶紅酒,酒局還沒結束,她就不省人事了。
醉倒之前,她想這次恐怕是要栽了。
不過令她意外的是,第二天早上她居然不是在某個酒店醒來的。
她睡在白潔的床上,穿着白潔的睡衣,身邊白潔還在睡着。
林殊只記得那一刻無比的感謝白潔。
也是後來兩個人被領導叫到辦公室去罵,林殊才知道前因後果。
那個客戶本就對林殊志在必得,醉倒之後就想帶她去酒店,飯桌上沒有一個人攔着。
但是白潔站了出來,她不顧領導的謾罵、客戶的威脅,把她的競爭對手從狼窩裏救了出來。
自那以後,林殊就把白潔當成了真正的朋友,對她無話不說,無話不談。
兩人約在一家新開的日料店,白潔很喜歡嚐試新鮮事物,林殊沒什麼主意,都聽她的。
等林殊到停車場的時候,白潔已經把她的白色小寶馬停穩當了,還在旁邊給她占了個車位,遠遠的朝她招手,讓她開過去。
在白潔老司機的指揮下,還花了好大一會才把車子四個角都放進車位裏。
一下車,白潔就笑話她,“不是我說林殊,就你這車技開這百萬的奔馳是不是有點侮辱這個車了。”
林殊對於白潔貶低她的車技不甚在意,下意識的反應竟是,“這台奔馳居然要百萬嗎?”
白潔愣了一下,盡管往日裏也領略過林殊的“天真”,但沒想到她竟然一點心眼也不見長。
白潔對於林殊有些恨鐵不成鋼,如果真的是個千金小姐的命,有人疼有人愛也就算了,一輩子受不了什麼苦,但誰讓她們一生下來就是丫鬟命呢,這輩子也只能靠自己了,幸運點碰上個好男人結婚過一輩子,不幸運的……白潔諱莫如深的看了一眼林殊,真不知道她的好姐妹是幸還是不幸。
“這位傻白甜妹子,你每天跟一匹狼在一張床上睡覺,在不長點心,小心到時候你這只小白羊早晚連皮帶骨頭都被他吃到肚子裏。”
白潔知道周雲霆,從頭到尾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