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培訓課結束後,自芳並沒有停下腳步,她緊接着又去上了其他的課程,不僅如此,她還在學校裏謀得了一個前台招待的職位,這份工作每天只需工作七個小時,相對來說比較輕鬆,然而由於工作的原因,自芳無法像以前那樣自己做家務了,爲了解決這個問題,她決定聘請一名菲傭來幫忙,這名菲傭每月的薪水是兩千港幣,而自芳的薪水恰好能夠支付這筆費用,雖然這對她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但她認爲這是一種必要的花費,也是一種生活的腔調。

黎平津對自芳聘請菲傭的決定非常滿意,他覺得這樣可以讓自芳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同時也能保證家庭的整潔和舒適,此外,黎平津還有一個更重要的計劃,他打算讓毛毛來港城上學,港城有一些專門爲很小的小朋友設立的幼兒園,這些幼兒園提供了優質的教育資源和良好的學習環境,黎平津認爲,讓毛毛在這樣的環境中接受教育,對她的成長會有很大的幫助,他家裏發現黎母在教毛毛唱燒香拜佛的歌謠和結婚的吉祥話,阿來家卉甚至在和她一起出門買菜。

“再不管就成一個小管家婆了。”

自芳的腦海中早已沒有了這個女兒的存在,當得知要和她一起生活時,內心充滿了恐懼和不安,黎平津卻已經做出了決定,無法更改,在一個再平常不過的周日,阿來領着扎着兩個小辮子、背着一個小包的毛毛來到了港城,沒有想象中母女相擁而泣的感人場景,自芳用一種充滿警惕的目光凝視着毛毛,而毛毛也同樣好奇地打量着自芳。

黎平津從中介紹道:“毛毛,這是你媽媽,你三歲了,要上學了,就要和媽媽住在一起。”

毛毛一開口自芳就察覺了她的“土氣”,她帶着極重的粵東口音,清晰硬朗抑揚頓挫,她問什麼時候可以回去見奶奶。

“學校放假你就可以回去。”黎平津安慰道。

喬北蓓慕名來見毛毛,只敢遠遠地看着她,她說她對孩子過敏,看着就覺得難過,摸一下會起一身的疹子,要是一直在一起生活一定會死掉。

黎平津捂着毛毛的耳朵凶狠地看着喬北蓓,連自芳都不滿道:“她還在這裏呢。”

喬北蓓的優越感便油然而生:“做了父母啊,人就俗氣了。”

許是母女天性,自芳看着毛毛忍不住又替她說話:“俗氣就俗氣吧,以後說不定還要爲了她和幼兒園小朋友的家長扯皮哩。”

黎平津笑了起來,毛毛好奇道:“什麼是扯皮?”

黎平津給她解釋:“就是吵架,要是有別的小朋友跟你吵架爸爸不在的話你就告訴媽媽,媽媽說會去幫你吵架。”

毛毛沒有和別的小朋友吵過架,她好奇地看着自芳,在心裏下了一個結論,哦這是幫我吵架的人,她一定很厲害。

毛毛一直是阿來帶着睡,菲傭有自己的臥室,黎平津和自芳一間,毛毛覺得只有孩子才需要別人帶着睡,可這個媽媽竟然帶着她爸爸一起睡,她更厲害了,至此自芳在她眼裏就變成了家裏最厲害的人了。

毛毛的離開讓黎母很悵然,但是她拗不過黎平津見不到自芳,只能追着黎平津要孫子。

黎平津無奈道:“毛毛剛回到她媽媽身邊她媽媽就要生弟弟妹妹你讓她怎麼想?”

黎母聽到這話後,便不再催促了,畢竟,毛毛一直都是個乖巧懂事的好孩子,從小就展現出了大家姐的風範,無論是奶奶交代的事情,還是上香敬佛這樣的傳統儀式,她都會老老實實地去完成,從不打折扣,黎母心裏暗自感嘆,覺得毛毛比她自己生的那幾個孩子還要好,盡管毛毛如此乖巧可愛,但她畢竟還是個孩子啊,才剛剛回到媽媽身邊,媽媽就要開始養孩子了,這對毛毛來說,可能還不如在老宅生活呢。

黎母無奈地嘆了口氣,最終還是鬆口說道:“好吧,那就等毛毛再長大一點,到時候你們一定要再生一個孩子。”

毛毛並不是那種特別黏人的孩子,她非常乖巧懂事,每當大人們讓她去上學時,她都會毫不猶豫地背起自己的小書包,邁着輕快的步伐走進幼兒園的大門,每天毛毛都會帶着阿來爲她精心準備的便當,那是一份充滿愛的午餐,在幼兒園裏,她會和小夥伴們一起度過快樂的時光,然後在午睡時間甜甜地入睡,等待着家裏人來接她回家。

值得一提的是,毛毛家的菲傭做飯非常美味,甚至比阿來做的還要好吃,不過,這並沒有讓毛毛覺得有什麼特別之處,因爲她已經習慣了接受大人們給予的一切,爸爸會在周末來看望她,而媽媽則是一位職業女性,這種家庭模式在港城非常常見,事實上,幼兒園裏其他小朋友的家庭也大多如此。

對於這樣的生活,毛毛並沒有過多地去評判好與不好,她只是默默地接受着大人們給予的一切,無論是阿來的便當,還是菲傭做的美食,她都會欣然接受,並用心去感受其中的溫暖和愛意,這種隨遇而安的態度,或許正是毛毛從父母那裏繼承來的,她的父親黎平津性格保守,而母親自芳則是個隨遇而安的人,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成長,毛毛自然而然地也養成了這種性格。

她對自芳的能力深感欽佩,而自芳同樣也對她贊賞有加,自芳私下裏悄悄地對黎平津說,毛毛一點都不像個孩子,而毛毛也背着媽媽偷偷告訴黎平津,媽媽非常凶狠,黎平津是個思想比較傳統的人,他並不贊同母親和子女之間過於親密的關系,在他看來,慈母往往會寵壞孩子,導致孩子無法獨立成長,因此,他對於雙方的觀點都表現得相當坦然。

黎平津告訴自芳,毛毛和黎母簡直就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同時,他也警告毛毛,媽媽是個非常凶悍的人,千萬不要去招惹她,否則媽媽會動手打人,他還舉例說,自己就曾經挨過不少媽媽的打。

毛毛聽後瞪大了眼睛,滿臉都是難以置信的表情,她心想,連爸爸都被媽媽打,那媽媽肯定是非常凶狠的了,於是,她毫不猶豫地答應了爸爸的要求,決定尊重媽媽,並且盡量遠離媽媽,以免惹她生氣。

黎平津心滿意足地看着眼前的這對母女,她們的相處模式完全符合他的預期,隨着時間流逝他沒有在想過要爲未來可能出生的兒子預留一席之地,因爲在他眼中,毛毛的性格和爲人處世方式都非常像一個能夠守住家業的人,當毛毛開始上學時,黎平津終於決定給她取一個正式的名字,經過深思熟慮,他爲她取名爲黎家昕,這個名字雖然沒有與天王重名,但卻與一位絕美港姐撞名,在他們家族中,這一輩是明字輩,而“昕”字不僅有明亮的含義,還代表着朝陽,寓意着希望和光明。

就這樣,在毛毛三歲的時候,她便被黎平津偷偷確定爲了了下一輩的話事人,從此以後,黎平津不再將毛毛當作一個小孩子看待,而是會與她分享自己的事業動態,告訴她自己在哪裏新開了一家公司,以及這家公司的主營業務是什麼,盡管毛毛可能還無法完全理解這些,但黎平津覺得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讓她逐漸了解家族的事務。

而自芳對於毛毛的態度也因此變得更加尊重,她開始意識到,毛毛將來可能會承擔起家族的重任,所以她對待毛毛的方式也更加慎重,這種平靜的生活並沒有持續太久。當喬媽媽來到港城短暫居住時,一切都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喬媽媽心裏暗自思忖着,覺得是港城這個地方影響了她的女兒,讓她變得如此冷漠和疏離,更讓喬媽媽擔憂的是,連她那從未見過面的外孫女也似乎受到了影響,這可如何是好呢?當可憐的毛毛長到三歲時,她終於接觸到了一些不那麼死氣沉沉的親人。僅僅用了一天的時間,毛毛就迅速得出了一個結論她最喜歡外婆。

外婆說話聲音洪亮,總是面帶笑容,這讓毛毛感到格外親切。有一次,外婆送毛毛去幼兒園,結果卻把她“拐帶”到了商場裏,盡情玩耍了一整天。不僅如此,外婆還買了冰激凌給毛毛吃,這可是毛毛第一次品嚐到這種美味。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當天晚上毛毛因爲吃了冰激凌而肚子疼得厲害。看到外孫女難受的樣子,外婆心疼極了,連忙將毛毛緊緊地抱在懷裏,用她那溫暖的手輕輕地按摩着毛毛的肚子,希望能減輕她的痛苦,這種體驗也是新奇的,在這個溫暖的懷抱裏,毛毛感受到了外婆無盡的關愛和憐惜,就連一直以來有些嚴肅的媽媽此刻也變得可愛起來,媽媽會圍繞着外婆和她轉,一家人其樂融融,這種快樂也是陌生的。

喬媽媽對孩子的溺愛可謂是毫無原則,因爲自芳就是這樣被養大的,所以,當面對自芳的孩子時,她也同樣如此,不僅如此,喬媽媽還成功地“拐帶”着自芳和毛毛一起回滬城過年。

自芳向來聽媽媽話,帶着毛毛回了滬城,黎平津笑道:“這次不會一去不回了吧?”

自芳老實道:“我的家在這裏我還有工作當然會回來了。”

黎平津便嘆養女人和做生意是一樣的,投資才能看到回報,空手套白狼的事不好辦。

喬媽媽實在是愛毛毛,可惜自芳母女過完年就要走,於是她鼓動着自芳再生一個,續一下你們喬家的香火。

自芳不懂:“續這個做什麼?就那麼幾間收租的房子。”

喬媽媽怪她笨:“續的是我們家的香火可花的是黎平津的錢,我又不要孩子姓喬,就是想帶個孩子長大,黎平津總不好看着他的孩子吃苦,到時候在滬城給你占下一份家產。”算盤打的精刮。

自芳被說服,在黎平津打電話的時候提到了再要一個孩子的事,但是這個孩子要喬媽媽帶。

“我以後不能陪她了,我看她天天在家也是無趣,你媽媽那邊總不好勞動她再帶一個長大了再抱走。”

男人很少想從女人那裏得到了什麼,他們大部分時候想的是我付出了什麼和還能得到什麼,黎平津又在自省,自芳有時候很慷慨有時候又很吝嗇,他刻意爲難自芳,他說他想要孩子在黎家老宅懷上,自芳不願意見黎母,那在一起生活的幾年黎母給了她太多太多不好的印象,但是黎平津堅持她就去了一趟南武然後詫異地發現黎母老了很多。

黎平津道:“這個年紀的人,說老很快就老的不成樣子了。”

家卉已經有了一個小小嬰孩,就待在客廳的搖籃裏,那是毛毛曾經睡過的地方,毛毛給家卉道喜,然後告訴自芳她去港城的時候這個寶寶還在家卉肚子裏,大家都被她逗的笑,自芳發現黎母的脾氣也好了很多,她甚至和黎母正經說了兩句話,說了在備孕這樣的話也說這次想讓喬媽媽幫忙帶孩子。

黎母只是笑道:“你願意生就好,只是要辛苦親家婆了。”說完慈愛地看着她。

自芳不明白她的轉變,黎平津說因爲自芳也變了好些,她現在太像一個港城人,老話說二十三竄一竄,這話沒有科學道理,那麼興許是她在學校報過一個芭蕾班的原因,她看上去又長了一點個子,這樣一個時髦的年輕姑娘還願意生孩子黎母被感動了,一個人若是好,那身邊的人不會覺得她珍貴,若是一個人壞起來身邊的人反而會努力找出她若幹優點來珍惜,自芳若是一直床上盡孝是決計得不到這個待遇的。

和孩子到來前的準備工作和養育來說,懷上它是最簡單的,且是伴隨着快樂的,兩人一個月沒有見了,自芳覺得黎平津柔軟的嘴唇和硬硬的幾根胡子都陌生起來,親了一會兒就笑。

黎平津詫異道:“你笑什麼?”

自芳嘻嘻笑着去摸他上嘴唇那四五根比較粗硬的胡子。

黎平津嘆道:“毛毛都比你穩重。”

自芳又湊上去說好話:“這一個月我一直想你。”

黎平津明確這是謊話,但是謊話永遠比真話好聽,若是能到了黎母那個年紀還能聽到這樣的謊話才不失爲幸福的一生,他又一次頭腦一熱:“再給我生個女兒吧。”不要蠢笨的兒子。

自芳一向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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