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姬藍看着嘟嘟,在幾天的誠惶誠恐後還是決定抱着孩子去一趟寺廟。
常鴻軒一聽眉心一跳,“我不許你把女兒交給老和尚養!說什麼也不行。”
姬藍嘆一口氣,“寺廟只收男童......”
偷聽的常思晟緩緩吐出一口氣,不是要送妹妹離開就好。
只是轉念一想,悄悄發了個小脾氣,“嘟嘟是郡主,哪裏去不得?憑什麼不要我妹妹!”
一起偷聽的常思正終於忍無可忍,給了他腦袋一個暴栗,讓他閉嘴!
姬藍還是出發了,她是去感謝老天的。
她認爲就算嘟嘟就算是天上的仙女下凡,那也是她的女兒。
嘟嘟頻頻爲了這個家帶來好運,她是怕家裏消耗嘟嘟的福氣,老天都會再從嘟嘟身上拿回去。
都是她的孩子,她一想到嘟嘟救了兩條人命,就擔憂的整夜睡不着。
寺廟,姬藍實誠的給自己腦袋磕出一大坨紅痕。
雙手合十,心裏默念,願意用二十年壽命保佑女兒一生康健。
她拜的虔誠,嘟嘟則是被黃嬤嬤抱在懷裏,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頭頂垂眸看向她的佛祖。
哦,鍍金的,還是空心的。
倒是那個香灰爐子看起來不錯,就是一股味兒,不好下嘴。
和尚適時出現,慈眉善目的拿着一個托盤。
嘟嘟就看着她娘親從懷裏掏出一疊銀票放在托盤上,眼睛都不眨。
離開時,小和尚匆匆從屋裏出來,交給姬藍一串珠子。
“此物是方丈寶物,方丈佩戴三十餘年,給家裏的二公子戴上,可保太子全家三年無虞。”
小和尚告別時分別向太子妃和黃嬤嬤施禮。
可嘟嘟就是看見了,那小和尚是看着她道別的。
再看那珠子,好重的鎮壓咒。
用這麼強的珠子鎮壓她那個沒腦子的二哥?
是不是太誇張了?
不過嘟嘟爲了家裏好,早就決定不嚯嚯家裏了,這個東西既然是給二哥的,也不是什麼邪物,那她就不要了吧。
奇怪的是自從珠子給常思晟帶上以後,三年內太子妃得到一個不算是太驚豔的好消息。
太子府名下的農莊以及姬藍私產的莊子紛紛來報,家禽和牲畜這些年居然奇跡般的活下來不少。
姬藍看着賬本自然愉悅,往年,莊子上就算養只狗都活不過兩年,如今只單單雞鴨都可以盈利了!
姬藍自然把這變化都記在自己女兒頭上。
三年,嘟嘟已經是個會穿着最粉的裙子,搗最大的蛋的小姑娘了。
這年中秋花燈會辦的甚是隆重。
其實今年不只是花燈會,其餘節日也十分隆重。
因爲今年陛下六十六歲了,禮部極力想突出這一年的不同,想爲陛下討個好兆頭。
花燈會如此隆重,晉王在大殿上一頓侃侃而談後,牽頭自掏腰包五萬兩,勢必要讓這次的花燈會永遠都留在百姓心中。
“......讓全天下的百姓但凡經歷過這天都永遠記得這是父皇的恩惠。”
常鴻軒與姬藍重復了一遍晉王的話,皮笑肉不笑的眯眯眼,“可真是我的好皇弟呢,他定是知道我與李將軍關系緩和,知曉我爲李將軍和他身後的那些士兵重新站在明面上花了不少銀兩,什麼時候不提錢,偏偏這個時候提!”
姬藍心裏盤算了一陣,拿出五萬兩倒也不難,十萬兩也不在話下。
太子府有她的經營收入也很可觀,各地的食邑和鋪面的收入也不錯,再說太子府一向節儉,花銷其實很小。
但重要的是就算花了錢也討不到好處,只要不是第一個,餘下跟隨的只能是爲晉王充了功績。
姬藍打算打聽各家出多少銀兩,添個差不多的數目進去就算了。
既然沒有意義,就沒必要花大錢。
嘟嘟閉眼在小床上假寐。
明天她和二哥說好要去城外的破廟探險,二哥逃學,她逃命。
因爲府裏實在看她看的太緊了。
京城有四大紈絝和一大禍害。
她就是那一大禍害。
不要看只有三歲,次次惹的禍在皇帝那裏都是掛了名的。
不過在嘟嘟看來都是她冤枉的。
半夜挖墳,帶着下人取了墓主頭顱燒火淬煉,她不就是爲了頭顱裏面的那顆傳說級的舍利子嗎?
這墓主把這麼邪的東西含嘴裏下葬,壓的自己投不了胎,子孫後代差點兒絕嗣。
要不是她貪......善良!
這家人早就死光光了。
額,不就是那晚連帶着燒一座山嗎?
她早就察覺到那年蝗蟲不安分,留着也沒用啊。
而且這些無知人類,草木灰是肥料欸!來年種啥不香?
她做了這麼大的好事兒,不僅不來府裏專門誇誇她,還寫了勞什子萬民書,要求重罰她!
豈有此理!忘恩負義!
嘟嘟偷聽爹娘說話,已經想好惹禍以後怎麼保住自己的屁股不被揍了。
中秋節?不是要讓皇祖父和百姓永生難忘嗎?多簡單,她辦了!
翌日嘟嘟趁着午睡鑽狗洞偷溜出府,和城外的二哥會合。
只是二哥身邊多了一個臉熟的人。
李從野。
嘟嘟皺眉,“你帶他?”
李從野看着這個走路都搖晃的小豆丁,不屑冷哼,“你都能來,我不能?”
李從野又看了看嘟嘟身後,“你居然不帶仆從一個人就敢出來?”
嘟嘟沖他吐舌頭,“你被賣了我都不會被賣!操心你自己吧!”
常思晟一把撈起妹妹抱在懷裏,走向馬車。
“走了走了,再不去人都走光了。”
三年一次科考,學子將會在兩個月後進京,李將軍稟告常鴻軒城外有異動。
近來頻頻死人,可就是探查不到原因,李將軍建議太子想立功可以從這方面入手。
但這個消息被愛聽牆角的常思晟知道了。
於是就有了這次探險。